(一)宅基地的土地部分,一般给与货币补偿或者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补偿。
(二)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房屋部分单独补偿,补偿价格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的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下的合法财产,,所有不论是在什么样的情况宅基地所有权都是不能继承的。
《宪法》第10条的规定:农村与城市的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转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市、×××区、×××村集体规划小区,四字分明为界,面积×××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叁拾万零陆佰元整(000.00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拾万零陆佰元整(000.00元)。
(四)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道路有人干涉,甲方全部负责。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七)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证明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宅基地被征用怎么补偿的内容,宅基地如果被征用了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征地补偿协议的,补偿是需要根据法律标准来进行的,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