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渎职法律程序

2022-01-20 19: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情形的,那么其行为就构成了渎职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渎职法律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渎职法律程序

  1、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受理,须由举报中心转办。经检察长批示后方能受理。

  2、反渎部门受理线索后,要由局长审查,审查后交专人负责登记和办理交办、督办。凡是登记的线索,局长要安排专人负责评估案件线索,填写《案件线索评估表》。线索评估后方可进行立案前调查和初查。

  3、交办案件,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上级院有时限要求的,要按要求办理。交办工作应依照《黑龙江省反渎职侵权部门交办案件的办理规定》办理。

  4、为确定线索所举报的犯罪是否属实、是否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承办人在审查中认为有必要开展初查工作的,应制定《提请初查工作报告》,报局长和检察长审批后进行。

  5、反渎部门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初查。初查应当秘密进行。初查过程中,不得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不得对被查对象进行搜查、财产冻结、扣押;初查应先调查证据、不得先行接触被查对象。

  6、审查或初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制作《审查结论报告》或者《初查结论报告》,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渎职法律程序 

  二、渎职罪的常见情形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及《刑法修正案(四)》共规定有35个罪名。根据渎职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可以将渎职罪分为以下三类犯罪: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包括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私放在押人员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

  包括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

  包括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裁判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放纵走私罪,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三、渎职行为的救济

  渎职罪的犯罪行为从法益上讲妨害和侵害的是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但往往也会造成对人民群众个人利益的直接侵害,比如环境监管失职、传染病防治失职,又如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最等,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如有发现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向纪检监督等部门进行反映和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国家工作人员存在渎职行为的,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受理,须由举报中心转办。经检察长批示后方能受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渎职法律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130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