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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担保函与保证合同区别

2022-03-08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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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见个人担保函的形式,那么个人担保函与保证合同区别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个人担保函与保证合同区别

  (一)范围不同: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二)权利不同: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三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条件不同:合同担保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合同保全不一定以此为前提。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其中,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债务人的积极行为,当债务人在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时,法律赋予债权人有诉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的权利。

个人担保函

  二、法人担保函什么意思

  法人担保函是法人为借款人做担保而向银行或借款人所出具的保证函。法人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个人担保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个人担保合同有效期:

  (一)有约定的按约定。

  (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三)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找法网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个人担保函与保证合同区别”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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