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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

2022-01-08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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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公司为了发展的需要,更好的区分开业务,会去设立分公司。现在社会上许多知名商家或者是驰名品牌往往都会在全国各地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将自己的商品销售向全国的市场而获取更多的盈利以及更大的名气,那么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总公司的名称,由总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因此,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三、分公司能不能投标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立分公司要先改章程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不管是什么公司成立的股份,公司性质是什么样的,都不允许更改分公司的章程,分公司的章程必须和总公司的保持一致,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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