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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灌水猪

2021-12-3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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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对国家普通产品管理制度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灌水猪是什么意思呢?因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灌水猪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判多久

  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判刑多久根据犯罪情节而定。若是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这里要注意的是:

  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

  4、“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1、“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2、“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在定罪时,人民法院要注意的是,其涉案的金额必须达到五万元,如果没有达到五万元的,就不构成本罪,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以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涉案金额就影响刑罚的严重程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书灌水猪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涉及到法律犯罪行为的,都会被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因此小编提醒大家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就会受到刑罚责任。如果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是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进行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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