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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题报告

2021-12-31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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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律研究的热点,损害赔偿制度的开题报告简要概述研究的框架和思路,具体内容则需要在正文中进行详细的探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题报告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题报告

  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的确定?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非常普通、并经常出现的民事责任方式。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

  民法通则规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目的,一方面是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是补偿受害人财产上遭受的损失。只有责令加害人全部赔偿人的损失,才能达到这一目的。所谓全部赔偿,是指损害多少,赔偿多少。这里说的损害,包括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称直接损失,积极损失)和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实际得到的利益(称间接损失、消极损失)没有得到。

  (二)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在我国,人的生命、健康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和赔偿的,因此只造成受害人伤、残、死亡而没有因此造成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加害人其他法律责任,而不负赔偿责任。对于因侵害人身权利而引起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如医药费、误工工资等)时,加害人亦应全部赔偿。

  (三)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

  在我国,凡加害人经济状况较好,有赔偿能力时,就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全部财产损失;如加害人的经济状况确定不好,令其全部赔偿势必使加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陷入困境时,而应在做好受害人工作的前提下,酌情减少赔偿数额。这不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否定,而是对全部赔偿原则的必要补充,使必要与可能有机地结合。这样做既维护了法纪,又切实可行,使受害人的权益真正得到保护。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二、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

  理论上讲,侵权赔偿的构成要件中一般侵权行为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侵权责任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四个要件:

  (一)是违法行为

  (二)是损害事实。

  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三)是因果关系。

  (四)是主观过错。

   在诉讼上,以上四项内容必须要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人进行举证,当事人必须全面地论证自己的观点。理论上讲,这是一项很困难的举证责任,相比较合同严格责任来说,诉讼请求人需要强得多的诉讼举证能力,这也是合同诉讼与侵权诉讼最重要的区别之一。但这一孑然不同的归责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诉讼参与人忽视了,这也是近两年来人身侵权诉讼比例大幅度上升、且胜诉率不合理性偏高的关键因素。

  三、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 全部赔偿原则。

  1、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 限定赔偿原则。

  特殊侵权损害:

  1、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三) 惩罚性赔偿原则。

  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四) 衡平原则。

  上文中已经为大家做出了讲解,涉及到的原则包括四个,即衡平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以及全部赔偿原则。若在进行赔偿的时候没有遵循上述原则的话,则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做出的赔偿数额是不合理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题报告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开题报告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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