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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遗嘱补贴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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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遗嘱补贴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遗嘱补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虽未满六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虽未满五十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八岁;或者虽满十八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八岁,或者虽满十八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遗嘱补贴 

  二、什么人可享受遗嘱补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自愿将下列归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什么情况下可以领遗嘱补贴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只有上面的几类人才能进行申请遗属补助。所以说,我们要进行比较自己是不是在这个范围之类,是就可以进行申请领取遗属补助,否则就不能拿遗属补助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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