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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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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订立遗嘱的方式有很多,最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那么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一、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自愿将下列归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

  年月日

 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 

  二、遗属补助功能分类

  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组成;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

  三、什么人可享受遗嘱补助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一)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以上就是手书遗嘱需要什么程序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手写遗嘱的时候,需要将相关人员的名字写入遗嘱之中,并且要写清楚自己所希望的财产分配方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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