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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要公证吗

2021-12-2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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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会成为一个争议焦点,不少人对于离婚后房产的归属有疑问,例如,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要公证吗?因此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要公证吗

  夫妻房产证只有一个人名字,但房子确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由一方取得房子,之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

  二、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后不要过户吗

  需要。

  虽然说房子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是婚后共有财产,但是如果不做变更,那就依然是共有财产,离婚后就是个人所有,性质不一样了。

  (一)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与否)并不产生影响。因为合同生效与否,取决于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的无效条件,合同的签订是否为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四)对善意购买第三人权益的保护

  1、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买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关于买方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合同解除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利。

  三、婚前财产房产证加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个人的房屋,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即该财产属于双方约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该财产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证一个人名字离婚后要公证吗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会对与离婚后房产公证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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