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字号相同是否算侵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企业字号与人名重复的话是不算侵权的,因为这不构成侵权行为。
企业名称选取条件:
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都行。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
字号就是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其他的要求是: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2、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4、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第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第二,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安泰新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划;“安泰新世纪”为字号;“信息技术”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公司法》第八条 公司名称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看完上面的介绍,我们应该明白清楚注册企业字号相同是否算侵权,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说企业字号与人名重复的话是不算侵权的,因为这不构成侵权行为。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注册企业字号相同算侵权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