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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园地赔偿标准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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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里面是有很多的土地的,土地很多时候可能会被纳入征收的范围,征收之后需要对菜园地来进行赔偿,赔偿之后是需要对土地等来进行相应的赔偿的。那么菜园地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菜园地赔偿标准

  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前3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故而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并不能保持和现有水平持平或者是超出,那么就可以提高要求安置补偿费。

  举例说明,湖南省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显示,长沙市区一区域的补偿标准是一亩地99000元,二区域是84000元一亩地,三区域是78000元一亩地,再往下一个级别,就是呈递减的趋势,故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文件。

  (一)菜地。政府征收菜地补助费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计算方式一般都是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规定。

  (三)耕地。耕地如果被政府征收了,补偿标准就是上文所述的,按照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10倍计算。假如前3年每亩地的平均产值是3000元,按照6倍来补偿就是18000元,按照10倍补偿就是3000元。

 菜园地赔偿标准 

  二、菜园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

  青苗补偿费标准: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

  征地补偿中,关于青苗方面的补偿也是一笔不小的数额。但有的人在领到钱之后就在想,究竟这个青苗补偿费要纳税吗?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来看,目前是不会征收营业税和个税的。因此,各位获得的青苗补偿费就应该是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数额。

  三、青苗补偿费需要上税吗

  (一)根据《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此可见,青苗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员的补偿费如何征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收入,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销售不动产——其他土地附着物”税目征收营业税。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青苗补偿费不属于按照国税函发〔1997〕87号文件规定应该征收营业税的情形,而按照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属于不征收营业税的情形,则对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菜园地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菜园地被征收的话,一般要补偿青苗费、土地上农作物的价值估价补偿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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