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伤残赔偿是怎么一个程序

2021-12-21 10: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对于造成他人受伤的,作为责任人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的,在进行赔偿之前,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赔偿也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伤残赔偿是怎么一个程序?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伤残赔偿是怎么一个程序

  进行伤残赔偿时时需要先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等伤残等级出结果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索赔了。

伤残赔偿是怎么一个程序

  二、眼睛伤残鉴定在哪里鉴定吗?

  伤残等级鉴定是在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中进行的,伤残鉴定是指损伤后的伤残程度的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伤残、意外伤害伤残和打架伤残。一般情况下,司法部门如交警、派出所、法院等,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进行相应的伤残鉴定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一般伤残鉴定需要多久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三)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四)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六)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伤残赔偿是怎么一个程序的内容,在进行伤残赔偿之前,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的结果来进行伤残赔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892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