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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亲属不能持有吗

2021-12-20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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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目前社会中的老人的话也是非常多的,当然也是因为现在的生活条件如此之好,其实可以看到未来的话老龄化肯定是越来越严重,所以大家对于死亡这个话题的话也并不是特别的忌讳。那么,死亡证明亲属不能持有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死亡证明亲属不能持有吗

  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

  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下:

  (一)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二)未入医院在居住地正常死亡或病故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

  (三)非正常死亡、意外死亡或公安机关立案确定死因的由公案机关出具死亡证明

  (四)宣告死亡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该公民死亡的判决。

 死亡证明亲属不能持有吗 

  二、如何开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三、死亡证明由谁开

  (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二)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三)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死亡证明亲属不能持有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一旦是已经办理好的死亡证明丢失了的话,死者家属是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签发单位申请补发一次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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