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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鸡场具体赔偿标准

2021-12-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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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政府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工作的时候,往往会先需要对拆迁进行补偿,如果拆迁房屋是不需要另外计算经济效益的,但如果要拆迁商铺、养殖场等的就需要计算,但是他们的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征鸡场具体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征鸡场具体赔偿标准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沥青棚、竹木加水泥柱结构的鸡舍,算上人工费,拆除补偿的费用在每平方米210元左右。砖瓦结构的鸡舍,拆除补偿费应该在每平方米350元左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社员自留地征用的补偿

  国家征用社员的自留土地(不论国有地或私有地)所发的补偿费归合作社所有,另由社再拨同量、同质的土地供应社员个人使用;但补偿社员在自留地上的投资款,应发给社员。社员因土地被征用而转业、退社的时候,按社章规定办理。

  三、房屋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征收土地方案,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市、县政府在收到征地批准书后,将批准书有关内容,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4、市、县级政府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农业等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6、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7、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9、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征鸡场具体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拆迁养鸡场的补偿标准是根据所占土地的年产值的五倍进行计算的,其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鸡舍拆迁费等等费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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