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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呢

2021-12-21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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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因为意外的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的,作为侵权责任人是需要依法进行赔偿的,对于造成残疾的,是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对于赔偿都是有标准的,那么,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呢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呢

  二、农村残疾赔偿金按城镇标准是多少

  对于伤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并非简单地根据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来确定。户籍虽是判断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的重要依据,但居民与户籍不能简单等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该规定表明:区别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本案中原告虽然是农村户口,但是已连续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所以可以确定原告的经常居住地在城镇,并且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地也在城镇,可以说是“挂着农村户口的城镇人”,与一般城镇居民没有区别。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三、残疾赔偿金的确定因素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一)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二)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赔偿呢的内容,在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的时候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根据伤残情况的不同具体是会有所差异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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