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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有权扣押行驶证

2021-12-1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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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车主来讲驾驶证和行驶证都是非常关键和重要的,是开车必须要携带在身上的,这样才可以面对突如其来的检查。有些时候行驶证也存在着被扣留的情况,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扣留车主的行驶证。那么什么人有权扣押行驶证?下面请找法网小编介绍下。

  一、什么人有权扣押行驶证

  交管队有权扣押行驶证。

什么人有权扣押行驶证

  二、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 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使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七)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三、驾驶证扣留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一)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二)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三)检验、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还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针对什么人有权扣押行驶证的介绍,通过文章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只有交警部门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如果您的行驶证被非法扣留的话,那么可以选择报警。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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