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以下几种方式表示合同作废:
(一)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某某合同作废。
(二)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三)合同的各方分别向其他几方书面承诺合同作废。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
(一)无效合同纠纷
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
(二)有效合同纠纷
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合同订立后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解释,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解除、终止等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绝大多数合同纠纷为有效合同纠纷。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合同签订如何作废”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合同签订后如何作废,除此以外,还有合同纠纷的概念以及有无效合同纠纷。与此同时,对于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自行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