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哪些情况属于病假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12-15 12:35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生病总归是不好的,会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如果生病比较严重不能进行工作,那么就应该请病假,企业出于人性考虑都要批准。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哪些情况属于病假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哪些情况属于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哪些情况属于病假

  二、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是多少天

  (一)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一)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三)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四)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一般来说,如果作为公司的职工生病了的话,影响到了正常的工作的话都算病假,企业以及用人单位都要允许。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哪些情况属于病假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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