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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021-12-10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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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企业破产的就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就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那么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是怎样呢?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叫做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什么叫做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是指对于职工债权是够存在、数额多少等事实予以确认的纠纷。

  对于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注意这类债权无须进行债权申报,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调查列出清单,职工作为原告,对于清单所列事项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什么叫做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二、破产程序中劳动债权是如何申请的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一般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等权利。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申报债权的,虽可补报债权,但须自行承担对债权的审查费用等不利后果。

  而新破产法规定劳动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也就是说,劳动债权人无需申报债权即可享受破产参与等权利。这是对劳动债权人的特殊保护,加之劳动债权在会计账目中有明确记载,不以申报为清偿条件,也不须承担逾期申报的不利后果。列入债权表的劳动债权应向利害关系人公布,无异议时债权即获确认,有异议时则经债权确认之诉解决。

  三、破产债权如何确认和抵销

  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

  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债权发生的原因,均应列为破产债权。

  对于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受偿的债权可以不通过破产程序受优先清偿。但是如果该债权因种种原因未能优先受偿,那么对在该债权无异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视为破产债权。

  一般来说,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是指对于职工债权是够存在、数额多少等事实予以确认的纠纷,而对于这类债权是不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什么叫做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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