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
(三)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
(四)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可以协商破产。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
(一)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成立清算组;
(四)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五)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六)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七)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八)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九)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申请破产材料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申请破产的时候,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的,人民法院也会对相关的材料进行审核处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