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一)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
(二)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这样的医疗费用的赔偿,而且还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这两个项目的赔偿。
(三)如果机动车事故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则上述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一万元降为一千元。
1、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医疗费。
3、 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4、 床位费。
5、康复理疗费。
6、 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
7、 救护车费。
8、 续医费。
9、其他费用。
交强险是指赔偿给受害人不赔偿给自己的第三方责任保险。即在发生事故后赔偿的是根据责任划分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如对方全责,则交强险即不赔对方也不赔自己,而是由对方的保险进行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的相关内容,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这些费用既包括了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也包括了跟治疗相关的费用。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