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员工可以具备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60岁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二)如果员工60岁,但是不能享有基本养老金的,单位不能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依法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一)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时,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之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60岁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相关内容,如果员工可以具备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60岁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