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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被羁押的人离婚

2021-12-0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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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触犯了刑法,国家公安机关是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的,如果被羁押之后,作为夫妻如果想要离婚也是可以的,离婚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如何与被羁押的人离婚?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与被羁押的人离婚

  被羁押的人,即一方在服刑期内,夫妻两人的离婚程序并没有受到限制,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不过服刑人员需要申请出狱办理,要由指定的警察陪同。诉讼离婚只要确定夫妻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也是可以办理的。

如何与被羁押的人离婚

  二、离婚诉讼费用的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

  (三)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 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四)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

  (五)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三、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与被羁押的人离婚的内容,如果想与被羁押的人离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协商进行离婚的,但是服刑人员需要警察陪同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一般会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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