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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意思

2021-12-0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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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大家在工作中如果是受到了伤害的话肯定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当然工伤的鉴定的话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包括赔偿标准也是国家制定的,只是说结合企业的一些规定来做适当的调整。那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意思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事业单位、机关在职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的额外补助。这种补助以被保险人罹患重大疾病为前提条件。

  职工医疗补助的补助对象除了在职员工外,以下几种也能够享受一定的补助: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意思

  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申请条件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三)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四)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五)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三、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申请流程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搜索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根据相关规定,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单位在基本医疗保险之上,对于患重大疾病的人给予的额外补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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