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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户注销后里面的钱怎么办

2021-12-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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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其实大家都知道如果是要创办一家企业的话都是需要很多的材料才能创建的,包括还需要去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所以如果是需要注销一家公司的话不仅仅需要去登报还需要去税务局补税。那么,企业基本户注销后里面的钱怎么办?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基本户注销后里面的钱怎么办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五)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企业基本户注销后里面的钱怎么办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需要再还钱吗

  (一)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所要注意的是:首先到期债务应是对清偿要求无争议的或有明确名义的债务。尤其是债权人提出破产前申请的,如对债务有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裁判予以确定,然后才能认定其是否不能清偿;其次是债务已到期,债权人未提出清偿要求,因此时清偿义务尚未发生,债务人即使无力还债,不能清偿的情况也未实际发生。

  三、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申请破产吗

  (一)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三)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四)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基本户注销后里面的钱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通常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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