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不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用于偿还人民币债务。另,如果是外债结汇,也是到银行办理,其原则与资本金结汇基本一致,用途是要符合当时办理外债登记时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一致,外债不能用于偿还人民币贷款。
外汇局备案后,通常一个星期就可以办理开户。根据外汇局相关规定,经外汇局批准开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到开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前往外汇局备案时,需要准备好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公章、书面申请、外经贸部门批准证书。
开立外汇账户,必须有进出口资格,也就是必须先去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再去外汇局备案。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所以所有境内机构要开立外汇账户都必须先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审批手续,凭外汇局核发的“经常项目(或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在外汇局办理审批前,开户单位需要明确两件事情,即确定开户银行和确定需要开立哪种账户。
(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度规定,货到付款/收款的国际贸易结算应该在货物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内执行完成.即报关单上的进口日期开始计算90天内需要将此笔货款支付出去或者收回来.
(二)如果在报关单进口日期90内无法结算的,应该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延期收付款,.这个就需要提前与客户沟通好付款期限
(三)如果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无法付款并且在报关单进口日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需要提交纸质文件(合同,代理协议,合同付款修改协议,延期报告,报关单等文件)交至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延期.延期到对应的月份,货款必须在所延至的月份内支付,如果需要提前支付,也需要付出以后再去外汇管理局柜台办理重新延期.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内外汇贷款是否可以偿还外债的内容,国内外汇贷款进行时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进行贷款的时候也需要签订书面的贷款协议,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