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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书是谁编制

2021-11-25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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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生活中的话我们大家对于建筑工程也是每天都能看得到,因为城市发展少不了的就是建筑,通常对于一个工程来说的话如果是已经施工到了尾端那肯定是需要对工程进行结算的。那么,竣工结算书是谁编制?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竣工结算书是谁编制

  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书内容:

  第一部分: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单位等。

  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算直接费、本年工程结算造价、上年工程结算造价、总造价等。

  第三部分: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结算书。

 竣工结算书是谁编制 

  二、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一)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三)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四)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三、怎么解决工程结算纠纷

  (一)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二)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竣工结算书是谁编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结算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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