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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水量刑标准

2021-11-27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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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年来,国内用水量普遍增高,污水量自然也是增高。那么,排放污水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排放污水量刑标准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排放污水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构成污染环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构成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

  1、致使县级以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个小时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十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六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4、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5、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一万五千人以上的;

  6、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7、致使十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8、致使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9、致使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并致使五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10、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残疾的;

  11、其他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排放污水量刑标准

  二、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是与单项治理相对的概念。对象上说,它综合考虑大气、水体、土壤等各种环境要素,而不是着眼于其中某一个环境要素;目标上说,它综合考虑资源、经济、生态和人类健康等方面,而不是局限于其中某个单一目标。对于各种不同的环境污染问题应采取各种不同的综合防治措施。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应根据当地具体条件,遵循以下原则:

  (一)技术和经济相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除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外,还必须考虑经济上的合理性。

  (二)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着重加强环境规划和管理;在“治”的方面,着重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运用。

  (三)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为了节省环境治理费用,应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

  (四)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生产部门应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工艺、综合利用,实行企业内部的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理量。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土地、水体、大气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客 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为结果犯,即必须具有造成重大环 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对引起的严重后果的罪过形式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排放污水量刑标准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大家都是知道污水排放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是想排多少都可以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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