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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

2022-01-0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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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伤情鉴定,指的是一种针对原始伤势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方式,需要针对伤员当时的伤情以及客观情况,继而拟订以及确定伤情的等级,然后再进行相关的分析来明确鉴定等级,那么,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下面看看找法网小编介绍吧!

  一、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

  伤情鉴定有一定的时间要求,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

  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但是大部分县区等地方法医人数少,只有2-3人,案件不急的、不能立案的如故意伤害未达轻伤的、交通事故未达重伤的经常要一个月才能出鉴定书。

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

  二、什么是伤情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三、伤情鉴定刑事责任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上述文章属于关于“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伤情鉴定法医可以要求补充材料吗,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知,这种情况需要一些相关的材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外,对于伤情鉴定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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