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的,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二)申请备案、延续、变更、补发批件的,提交原件1份;
(三)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四)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同一项目的填写应当一致;
(七)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八)产品配方应提交文字版和电子版;
(九)文字版与电子版的填写内容应当一致。
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
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授权书查询真假,方法如下:
(一)使用编号到其总公司查询。
(二)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都有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发给的授权证书,在计量部门出具证书里都会有上级给的授权证书号,根据这个证书号可以上计量部门官网上查询的。
(三)到当地在国家质检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做化妆品授权书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做化妆品授权书需要申请化妆品的行政许可资料、产品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