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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

2021-11-24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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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的上网的条件,也有一些消费者借助网络曝光商家的不良行为,那么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

  不能算。所谓的侵权是指侵害了公司个人或者法人的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被曝光。这是正常的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新闻单位和实时新闻报道的行为人等只要没有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下,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的,不违反国家法律,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

  二、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即可成立。

  三、侵权行为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同一行为同时符合侵权构成要件和犯罪构成要件,则同时产生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优先于刑事责任,因此,在加害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应优先用于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在诉讼程序上,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追究侵权责任,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目前,不论是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均不受理当事人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进入刑事审理阶段的案件,其民事诉讼时效自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因此,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仍可在刑事程序终结后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应及时提起以免诉讼时效超期。同样,对于同时产生行政责任的,亦如此遵循“私权优先”原则,优先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网络曝光商家是否侵权的相关知识,网络曝光商家如果是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并且不违反国家法律,那么应当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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