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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仿属于假冒产品吗

2021-11-20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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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今,市场上商品众多,其中有的利用市场漏洞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可以用来隐瞒消费者的眼睛,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精仿属于假冒产品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精仿属于假冒产品吗

  精仿高仿其实就是假货,它们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销售涉嫌假冒的高仿产品,只要有确凿证据证实商家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受到相关法律制裁。

  提示,消费者要注意保留发票和小票等证据。此外,举报假冒商品时,需要消费者提供厂商或专业鉴定机构给出的假货鉴定报告。

精仿属于假冒产品吗

  二、假冒伪劣产品赔偿几倍

  (一)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是否是十倍赔偿的前提

  首先,从立法本意和社会效果来看,食品安全法宗旨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以造成了生命或财产等其他损害后果为前提,将不利于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惩治制假售假者的目的实现,有悖立法初衷。其次,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实际上是支付了代价而没有得到相对应的回报,已经受到了价款损失,该损失应属于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中的生产者、销售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因此,只要有了制假售假的行为,就对整个社会的食品安全环境造成了影响,即使没有造成其他损害后果,也可以支持十倍赔偿。

  (二)销售者明知的认定

  在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地位明显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要求消费者举证证明销售者明知,是非常困难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就明确规定:“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对食品经营者的此项特殊义务,《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再次予以明确规定。由此可见,销售者有检验产品是否合格以及审验供货商的义务。如果销售者不能举证证明其履行了上述义务,则可推定其“明知”。因此,此处销售者明知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即由销售者举证证明自己不知,否则推定其为明知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

  我国现行法对工商执法、刑事犯罪领域的食品安全标准均有规定,但对民事诉讼中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由谁鉴定、程序如何,却没有具体规定。因此,从保护消费者和市场经济秩序角度出发,该标准应做扩大解释,消费者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是假冒伪劣产品,即推定其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对其十倍赔偿的要求应予支持。如果生产者或经营者要对抗这一主张,需举证证明其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使用假冒产品是否侵权

  根据我国的《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擅自使用一些不法商贩制造的假冒的其他专利产品,并不能算得上是侵权。但是如果使用的这些假冒产品上标注上其他的人已经申请注册过的专利号的话,就够的上是侵犯专利权的标准。那么就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在这些产品上填上自己编造的专利号进行使用或者其他用途的话,这就不能够算是侵犯专利权,这些只能够算得上是直接盗取别人的专利权,所以也不必承担很严重的处罚。

  根据现在的《专利法》,单纯的使用一些假冒产品只需要承担一些非常必要的民事责任,法律上也是为了打击这种使用假冒产品的不法行为,从而给拥有正规专利权的产品带来的利益上的侵害,所以这种使用假冒产品的行为是必须受到处罚的。而要是使用者用这些假冒产品进行其他的获利行为,则很可能会因为各种不当的行为,不经意间侵犯专利权而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要按照相关的获利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精仿高仿其实就是假货,它们中有些虽然有使用价值,但是都一律不能算商品,因为他们不能像普通商品那样正常交易。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精仿属于假冒产品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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