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一)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三)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四)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五)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一)合同条款不全、约定不明确
(二)缺乏法律意识、合同意识
(三)订立合同的形式不恰当
(四)当事人一方利用自身优势强迫对方接受一些较苛刻条件
(一)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总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等三种方式。
(三)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四)“建造-经营-转让”承包。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程施工验收标准的内容,工程施工验收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标准来进行的,如果验收时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是可以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