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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期限

2021-11-1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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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为作者是依法享有版权的,版权其实也就是著作权,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作为著作权利人也应该提前对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规定进行一定的了解,那么,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期限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期限

  个人著作权保留的期限,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三)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期限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客体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图书,是指作品经出版者编辑加工、版式设计、封面设计等技术处理并排版、印刷、装订后予以发行的书刊出版物。录音录像制品,是指任何有声音的原始录制品或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的原始录制品。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是指自己或请人制作而在其上面冒署其他人姓名的美术作品。如果侵犯的对象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三、侵犯著作权罪怎么认定

  (一)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二)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期限的内容,作者的著作权保护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根据著作权具体情况的不同,受保护的期限也是有所不同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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