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二)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四)品行端正无劣迹;
(五)热心公益事业。
(一)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二)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置投票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三)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
(1)收集、登记选票;
(2)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
(3)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属于合同违约,通过协商解决退款、向上级主管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申诉、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实际上是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了。开发商如果还有资金的话,可以协商退款;如果开发商破产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让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整栋楼给其它开发商继续建设完成,购房者经济上会受到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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