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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鉴定程序

2021-11-1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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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三期,也就是误工期限、护理期限以及营养期限的简称,而三期跟交通事故有关系,所以对于三期,有必要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三期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先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承担的,那么,三期鉴定程序怎么样?找法网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三期鉴定程序

  三期鉴定是向当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一般是起诉后,申请法院向司法鉴定申请鉴定。综上只是根据你的描述作出的判断,最终以具体案情进行分析,需要详细咨询或者委托的可以来电咨询,可以更有利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三期鉴定程序

  二、三期鉴定标准

  三期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后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三期鉴定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纠纷案件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三、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以上是一篇关于“三期鉴定程序”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三期鉴定程序,除此以外,还有三期鉴定标准以及交通事故的鉴定程序。与此同时,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有必要的时候,建议当事人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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