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的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后由该部门验收。具体如下所述:
(一)成立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 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二)办理竣工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 个工作 日前,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三)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四)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接到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准予竣工验收回复决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 日前书面通知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一)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 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的情况。
(二)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 案资料。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四)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编制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对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理环节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方面做出全 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编制人防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 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 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一般情况下人防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三年时间,但是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要根据工程建设时协议的签订来看,当前人防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都是三年或者验收后一年。
一般来说,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需要建设单位准备工程的相关资料,向当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之后由该部门验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人防工程需要什么部门验收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