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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2021-11-1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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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的夫妻已经没有爱情成分在,在财产分配面前往日的情分也消失的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各自的利益。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分配不均时,认为有损失的一方就会去打离婚官司。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计算。

 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一)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二)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三)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

  三、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一般来说,具体打离婚官司的时间不是固定,它会根据每个案件具体发展情况来定,有些案件提前和解消费时间并不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官司一般要打多久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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