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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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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遗嘱公证,也就是一种公民生前对于自己的财产所做出的安排,需要经过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当公民被证实死亡的时候,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行为,那么,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找法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二)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三)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四)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五)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二、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遗嘱公证的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处分遗产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从分析可以得知,一般需要遗赠人身份证的相关资料,还有一生人的处分财产凭证等等,对于遗嘱公证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找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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