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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诈骗死亡还立案吗

2021-11-1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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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诈骗行为对于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是很大的,不仅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会导致家庭破碎、人员伤亡等严重的后果,在对诈骗行为进行量刑时是会严格按照法律来进行的,那么,人诈骗死亡还立案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人诈骗死亡还立案吗

  首先来看看我国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诈骗人死亡,就不能再承担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对于罚金的收取也应该针对诈骗人,而诈骗人已死。诈骗罪因为诈骗人的死亡而出现无人承担罪名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有罪没有罚”的局面,再对诈骗罪进行立案意义已经不大了。

 人诈骗死亡还立案吗 

  二、诈骗罪与其他罪的界限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贷款诈骗罪的主要行为方式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的巨额资金或者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合同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人诈骗死亡还立案吗的内容,人诈骗诈骗分子死亡了一般也是不会进行立案的,诈骗人死亡,就不能再承担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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