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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业务分类

2021-11-0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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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权利,属于一种专有权收到国家法的保护,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权利人许可,其他任何人或者组织都不可以使用这种权利,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专利业务分类?找法网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专利业务分类

  在中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获得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可以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详见2008年12月27日修订的《专利法》第2条、第42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业务分类

  二、专利的法律含义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三、专利的原则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以上是一篇关于“专利业务分类”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专利业务分类,除此以外,还有专利的法律含义以及专利的原则,对于专利的相关问题,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当事人需要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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