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

2021-10-29 17: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医疗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医疗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人在出生的时候,会给你一张出生证,表明你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理所当然,在一个人死亡之后,也是需要开具一张死亡证明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

  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

  二、死亡证明开具材料

  1、死亡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告知书;

  2、由经治医生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4、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

  三、死亡证明怎么开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3、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依据法律的规定,开具死亡证明是需要带上死者的身份证等资料去派出所办理的。办理之后就可以注销户口了。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医院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92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医疗事故律师团,我在医疗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