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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选举没有双过半怎么办

2021-10-28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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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实际生活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那么,业委会选举没有双过半怎么办?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业委会选举没有双过半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业委会选举没有双过半怎么办

  业委会成立是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没有人数要求,只要通过选举即可。

  二、业主公约有哪些?

  (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

  (2)业主大会的职权;

  (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

  (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

  (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

  (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

  (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

  (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

  (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及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决定聘请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有权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续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4、审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使用办法。通常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管理企业据此提出测算依据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予以确定。

  5、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物业管理企业每年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费用概预算,上报业主委员会审议。根据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修改意见,物业管理企业修改后,由业主委员会批准实施。

  6、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7、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8、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业委会选举没有双过半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双过半即投同意票的业主数量占小区总户数的一半以上,投同意票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一半以上。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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