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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2021-10-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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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中,我们知道当公司规模的扩大了之后,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流转,因此公司需要向外界求救贷款作为资产,而公司就产生了债务,这时需要及时偿还的,不然后果不堪设想。那么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董事作为公司的股东履行了出资的责任,并没有抽逃出资等违法法律的情况时,董事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债务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

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二、董事是什么意思吗?

  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一般而言,董事是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具有实际权力和权威的管理公司事务的人员,是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经济活动。占据董事职位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法人充当公司董事时,应指定一名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为代理人。上市公司还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人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董事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的相关内容,我们从中了解到董事按法律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时,是不用承担公司债务的。这方面的知识有点复杂但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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