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意味着加重

2021-11-06 15: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那么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意味着加重?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意味着加重

  法院一审二次开庭属于正常现象。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甚至第三次开庭,只要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都是合法的。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若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可以宣布休庭;若因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宣布休庭;若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建议的,可以宣布休庭;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及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以上情况均为导致二次开庭,甚至三次开庭。

  因此,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没有超过过审理期限的,一般属于正常合法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 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 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 被告人脱逃的;

  (三) 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 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

  二、刑事案件,第二次开庭会直接宣判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经过法院的第二次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对被告人判决刑罚。如果第二次庭审犯罪事实仍需要进一步查明的,法院会再次开庭,不会直接宣判。

  三、二次开庭什么意思

  在法院诉讼中,经第一次开庭审理后,如果承办法官认为第一次开庭没有能完全查清案件情况、或认为有些证据和事实需要进一步核实调查的、或出现了新的证据需要双方质证等情况,都可以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刑事案件一审二次开庭意味着加重的相关内容,若因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可以宣布休庭;若需要补充侦查,公诉机关提出建议的,可以宣布休庭;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及被告人脱逃的,可以中止审理。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进行处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77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