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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

2021-10-2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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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的法律的体系不断的健全,对于市场的主体的进入和退出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对于申请破产的企业来说,经过破产清算后的债权是怎么分配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

  破产清算中列后的普通债权在优先债权获得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 

  二、股东是否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再清算。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有担保的债权是如何清偿的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破产清算中列后的普通债权在优先债权获得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普通债权按比例清偿,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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