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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2021-10-2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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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民事关系存在着一种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权债务关系中还存在着一些担保的关系,那么什么是被担保主债权数额,这个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

  二、债权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债权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担保期限过了还能找担保人要钱吗

  根据《担保法》规定,超过了担保期限,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但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超过担保期限,影响的只是胜诉权,但不影响诉权,所以不论是否超过担保期限,起诉都是合法的。担保人如认为已超过担保期限,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辩。即使保证人未提出已过保证期间的抗辩,法院也应依职权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经过的事实。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主债权数额是指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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