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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遇到大坑是谁来负责

2021-10-2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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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者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造成的,例如超速、超载、酒驾、醉驾等。因违反交通规则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一般由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交通事故遇到大坑是谁来负责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遇到大坑是谁来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第一百零五条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遇到大坑是谁来负责 

  二、交通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1、出事后立即报警,以固定证据,分清责任。

  2、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肇事者提车后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也就是说,车辆不可能长久存放在存车场,一但交警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肇事者就可提车。此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依法赔偿的数额较大,而肇事者不愿赔偿或事故车辆的价值不足以支付,应及时申请法院对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进行财产保全。

  5、最好请律师代理索赔,虽花了点律师费,但减少了盲目性,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尽量多的获得合理利益,两相比较,还是请律师划算的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7、在交警调解时,不要轻易签定比法定数额低很多的调解书。因为,调解书签定后,即视为双方签定了一份合同。一旦肇事者不支付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起诉时就只能按调解书上确定的数额索赔,不能再按法定数额要求。无形中让肇事者占了便宜。

  8、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技术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不能直接对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当事人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而该违法行为认定影响到交通事故认定意见的,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就必须撤销原认定意见,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履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具有可诉性,当事人可以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责令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认定关系重大,不仅涉及到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是否成立,还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分担份额。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遇到大坑是谁来负责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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