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假释人员可以异地报到吗

2021-10-16 11: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国的现行刑法是从1997年10月1日施行至今,虽然社会在不断进步,我国的刑法也在不断进步。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接受改造,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申请假释后,由中级人民法院对假释进行申请审查,符合假释条件的,准许假释,那么假释人员可以异地报到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假释人员可以异地报到吗

  假释人员在假释期间,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所以未经批准,不能异地报到,在到假释裁定书规定地点报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四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人员可以异地报到吗 

  二、假释期满后会怎样

  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期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没有上述的情形,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假释考验期满的,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同时,有关方面应当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组织或其所在单位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期满、刑罚执行完毕。

  三、假释考验期成立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因此,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都不构成累犯。

  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定之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假释人员可以异地报到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假释人员要依据假释裁定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报导,并且在假释考验期间,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所以假释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异地报导。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73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