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如何认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股东之间约定即可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分期缴付体现了注册资本制度调整的两项原则之一——“简化”。调整后的具体方案为:企业先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后申办项目,注册资金按约定分期缴纳,按注册资本数额不同,分为一年期与两年期,次数为两次。
现行强调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但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实行投资者认缴的资本额,外资可以先设立登记,根据自己的注资计划,按约定分期缴资,但内资企业则必须将注册资金一次缴足。在此次修改过程中,商务部汇总内资企业的意见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其中就有取消“内外差别”的建议。
“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使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导致部分资金闲置或者用于非经营活动。”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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